——我爱上了一个梦中的男人,醒来之前,我一直叫他记住我。
林清晏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三个月,除了吃饭睡觉,就是写稿子。
通篇写完之后再修文,反反复复,不下三遍,争取没有任何一个不完美的地方。
遣词反复斟酌,尽力用到最完美的词。语句反复通读,避免出现语病。
三个月后,她带着一本《我未见青山》横空出世,瞬间火爆,甚至已经出现过好几次的卖断货状况。
林清晏的书火了。
她人也火了。
不仅书写的好看,人也长得漂亮。
她从来都不缺追求者,现在追求者更多了。
刘慧琳女士的脸色算不上难看,但也绝对算不上好看。
毕竟,她的女儿成功了,别人也会夸她教子有方,但是,她女儿的成功并没有按照自己给她安排的路来走。
那是林清晏自己硬闯出来的一条血路。
她担当不起别人夸奖“良母”一词。
签售会上,记者问她为什么给书名取作《我未见青山》。
林清晏陷入了沉思,没有为什么,只是当时脑海里出现了那句诗词——
“唯见青山不见君。”
但是她从来没见过自己梦里的那个人,自然是未见青山。
不过她没有说出来,因为她陷入了自己的世界里。
从那天醒来后,她就经常发呆,愣神,一次就是要好久。
刘慧琳女士只当她太累了,多次叮嘱她要好好休息。
只有林清晏自己知道,她没有发呆,而是在回忆,回忆她梦中的事情。
企图发现一些端倪,来证明那场梦或许可能是真的发生过。
“林小姐?”记者适时地出声提醒道。
林清晏回过神来,致以歉意的一笑。“抱歉,刚才有点累。《我未见青山》在书的扉页就写了一句话,其实那就是你今天要的答案。”
记者轻声呢喃了一句:“我爱上了一个梦中的男人,醒来之前,我一直叫他记住我。”
“对,就是那句话。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男人,所以您明白了吗?”
记者了然一笑,“感谢林小姐的回答。”
……
记者的提问环节结束后,就是林清晏给书迷签名的环节了。
她一本接着一本签,手泛酸了也不停下。
她的笔名是:苜蓿。
意为慕序。
“晏姐,停下歇会儿吧,你这手酸了,字都写不稳。”
助理在一旁看着林清晏拿笔的手都在轻微的颤抖,实在是看不下去,便提醒她让她歇会儿。
“嗯,行。”林清晏放下笔,揉了揉泛酸的手腕。
她扫了一眼全场,只觉得头有点大。突然,她的目光落在了大厅的门口,一个角落。
那里站着一个男人。
跟她梦里一模一样的男人!
林清晏推开椅子,就冲了出去。
丢下助理,丢下满场的读者,不顾正在拍照的记者。
门口的人已经不知道去向,她凭着直觉往前跑,在一棵树下,看到了那个男人。
她生怕下一秒男人就会消失不见,立马冲过去抓住男人的手。
男人的脸上闪过一丝错愕,不过很快就被温润的笑给代替,“你好,大作家,是有什么事吗?”
那一瞬间,林清晏的眼眶就红了,她强忍着泪水,扯出一抹自认为很好看,其实比哭还难看的笑,道:“认识一下,我叫林清晏。”
只隔着一棵树。
树的另一面,是另一个男人,男人低头轻笑,眼角染着绯红,妖孽的不像话,他轻声道:“阿晏,欢迎回来。”
他的身体逐渐透明,那一声欢迎,也被吹散在风中,随着他一同消失。
男人挑了挑眉,林清晏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,不过具体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过。
他把林清晏拽住他的手,改为俩人握手的状态,“沈槐序,幸识。”
风吹过树梢,掉落几片叶子。
在这个即将入秋的季节,她遇到了一个男人,会提醒她天冷多穿几件衣服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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